疫情防控再升级,湖大指挥部颁发第10号令!
2020-02-05 13:46:00 评论:0 点击: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
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1 月 29 日,中组部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3 号)。2 月 1 日,省委组织部以重要工作提示形式,就有关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指挥部先后发布 9 个工作通知,有关职能部门也提出了一系列倡议和工作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迅速贯彻落实中组部《通知》和省委组织部重要工作提示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和指挥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履职, 有效发挥作用,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战。
一、
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责任单位:校指挥部、各二级党组织)
1 月 23 日,学校党委印发《关于成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和工作专班的通知》(校党办字﹝2020﹞2 号)。在已设有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基础上,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党委统一领导,校指挥部、疫情预防处置工作组牵头抓总,13 个工作专班分工负责,各二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的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各工作专班和二级党组织要按照校党办字﹝2020﹞2 号文件和学校指挥部 2 号、3 号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力争把防控落到实处,把实处落在细节,把细节责任到人,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
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在学校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大局观念、全局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挺身而出、靠前指挥,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严格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校党委组织部要坚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优评先、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
进一步全面深入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和各二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动员广大师生党员、离退休党员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教师党员要站稳政治立场,准确传递官方权威信息,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学生思想教育、 特殊时期教学运行等各项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要做好表率,积极做好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带头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带头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带头科学安排特殊时期学习;离退休党员要弘扬正能量,积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自觉配合社区和有关部门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
加大党费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为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学校党委决定从校管党费中划拨 10 万元,专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学校指挥部统筹使用。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实际,从返还党费中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切实把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五、
切实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责任单位:学校有关单位、各二级党组
学校有关单位和二级党组织要对奋战在一线的校医院工作人员、保卫处工作人员、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对有特殊困难的,要立即开展走访慰问,给予重点帮扶。
六、
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党委宣传部和各二级党组织要善于发现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发现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报告。
七、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单位: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自觉担负起政治监督职责,重点针对省纪委监委有关通知指出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五种情形” 和违反学校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通知》(第七号)、《关于严格规范教职工返校工作的通知》(第八号)等通知精神的行为,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对不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
八、
实行贯彻落实情况周报制。(责任单位:校疫情预防处置工作组)
从 2 月 1 日起,学校实行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周报制。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湖北大学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党办字﹝2020﹞3 号)有关工作要求, 在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基础上,每周五下午 3:00 之前要将当周防控工作基本情况,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情况,向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4102)报告。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湖 北 大 学
2020 年 2 月 1 日
转自:湖北大学微信公众号
转自:湖北大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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