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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14 13: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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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决定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教育部决定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
     
    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主要任务是:
      
    1.理顺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形成基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2.落实主体责任。各职业院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构建校内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并将自我诊断与改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3.分类指导推进。推动学校分别开展以“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保证院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集聚优势、凝练方向,提高发展能力”等为重点的诊断与改进工作。
      
    4.数据系统支撑。职业院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校本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和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况,依法依规发布社会关注的人才培养核心数据。
      
    5.试行专业诊改。支持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的部分行业牵头,以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为依据,设计诊断项目,以院校自愿为原则,通过反馈诊断报告和改进建议等方式,反映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对职业院校专业教学质量的认可程度,倒逼专业改革与建设。
      
    另外,文件指出实施的工作要求包括:1.完善组织保证;2.加强省级统筹;3.确保公开透明,建立诊断与改进工作信息公告制度,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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