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消除教育的身份和等级,让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尤其是高等民办教育),继续教育和全日制教育都成为所有所教育者有价值的、平等的选择,才会让教育更具价值。——一个学生在升学时,会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选择普通教育或职业教育,而不是不管兴趣和能力,都只能进普通教育学校,才被视为正常,这才是健康的教育生态。在美国,哈佛大学和文理学院、社区学院,有办学定位的不同,却没有办学地位的高低,各自都在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但在我们这里,学校的身份决定了学校的地位,学生求学的重要目的,是追究学校的身份、地位,也因此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需要防止的一种倾向是,近年来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增加,因此政府借财政拨款,介入、干涉学校自主办学,这样一来,教育投入的增加,反而会加剧教育行政化,对提高办学质量不力。“保证投入,花好每一分钱”,也需要建立全新的拨款机制,包括,应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教育拨款预算,不能就由政府部门决定怎么拨、拨多少,这一方面可以保证教育投入,另一方面可防止政府干涉学校办学;在使用教育经费时,要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和学校理事会,这让教育经费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而不至于被挤占、挪用、侵吞,或用到稿教育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上。
总之,扩大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是我国政府发展教育的两大重要责任,这都需要建立全新的公平观、质量观,通过推进改革来实现。增加教育投入、在现有制度框架进行局部调整,能一定程度扩大公平,但是却无法实现“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