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指一个人的正式学习经历。通常指一个人曾接受过哪一级的正规教育以及何时在何学校毕业、结业或肄业。
学力
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简称。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指一个人的文化程度以及在学问上达到的某种程度。
同等学力:指学习经历虽不同,但在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方面达到了同等程度。
学位
学位: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学位称号终身享有。
学位制度:国家或高等学校为授予学位和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以及对学位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所制定的有关法令、规程或办法的总称。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标志了新中国学位制度的正式诞生。
学位等级:对学位划分的层次。为表明学位获得者学术水平的差异,对学位划分等级,形成学位层次,以不同的学术称号授予学位。不同国家文化传统和授予学位历史的不同,对学位等级的划分也不同。目前多数国家将学位划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学士学位 :学位等级的名称。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行的高等教育的初级学位。各国通常按照本国的规定或惯例,由高等学校授予不同学科门类的学士,例如文学士、理学士等。我国学士学位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13个学科门类。
学位课程:指定申请学位者必须经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毕业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在申请某一级别的学位时,必须通过相应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这些课程通常称为学位课程。
学位:指标志一个人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如:一个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但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但他的学历仍为本科,不能称为“硕士学历”。他的硕士学位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与学历无关。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