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生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外语(英、日、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外语(英、日、法、德)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第一,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第二,毕业论文良或优;
第三,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国家授权的高等学校颁发,一般包括学士、硕士、博士三种。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
自学考试的课程根据命题的组织和使用范围分为两类,即:统考课程,指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由全国考办命题的课程;省考课程,指在本省市范围内使用由本省市考委组织命题的课程。无论统考课程还是省考课程,均属国家考试,国家考试并不是说所有课程均是国家统一命题。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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