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简便方法可以通过司考
在许多场合,考生们或者问来问去,或者闪烁其词,最终又不得不问出口的问题是:有什么简便的方法可以通过司法考试。
这个我还真是爱莫
在许多场合,考生们或者问来问去,或者闪烁其词,最终又不得不问出口的问题是:有什么简便的方法可以通过司法考试。
这个我还真是爱莫能助了,你要是问我有什么简便的方法可以通不过司法考试?我倒是可以讲上许多。比如:
只看辅导用书和参加辅导班;聆听授课老师的录音;拼命梳理部门法体系和知识点;死记硬背法律法规的法条;等等。以上是百分之百通不过司法考试的。因为什么呢?司法考试考核的是动态的法律应用问题,而以上方法只了解、掌握了静态的十四门部门法。就是我说的,您整体备考的过程就是“岸上游泳班”训练出来的旱鸭子。
一、辅导机构都是“岸上游泳班”
辅导机构都是标准意义的“岸上游泳班”。最多可以告诉你十四门部门法是什么,怎么理解十四门部门法,十四门部门法的框架结构,基本的知识点和原理。而无法告诉你怎么运用十四门部门法,怎么应用十四门部门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更无法告诉你什么是法律思维,什么是民事法律思维、刑事法律思维、行政法律思维等等,这些司法考试真正考核的内容。
二、辅导老师的讲授只是帮助理解部门法
司法考试辅导老师的作用就是帮助考生了解、理解、明确部门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不要说应用,就是帮助掌握的层次也达不到。
司法考试考核的不是十四门部门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了解、理解、吸收,而是案例化、实务化的应用。所以我常讲,接受辅导的考生都是无法上阵的,因为真刀真枪都没有见过,谈何应用。
考后许多考生和我交流时感叹的说,没有看试题解析根本不知道答题从何下手?
三、相辅相成两相伴,备考丢了另一半
司法部的辅导用书和命题人的试题解析,或者静态部门法讲解和动态法律应用,或者部门法皮囊和运用之灵性,或者部门法的被动吸收和法律的主动运用,或者部门法僵硬的辅导、讲授和部门法的活学活用。备考被辅导机构和辅导老师人为的阉割了。因为备考是静态、被动、僵化的部门法学习、辅导+动态、主动、灵活的法律应用组成。
现在的备考辅导只有:静态、被动、僵化的部门法学习;而无:动态、主动、灵活的应试应用
四、不说讲不了,只管摁下不表
司法考试辅导、讲解是“岸上游泳班”是名符其实,学游泳大家都知道,最难的是水下的功夫。现在的辅导只能做到岸上表演、比划,根本下不了水。
静态、被动、僵化、岸上的部门法学习连篇累牍、到处都是,动态、主动、灵活、水下的应试应用却是熟视无睹、无人问津、谈之色变、退避三舍。
五、旱鸭子辅导出旱鸭子
目前司法考试辅导现状是没有人能够做到应试化讲解,而只是机械、刻板、不厌其烦的讲解静态、被动、僵化、岸上的部门法辅导。
不谙水性的旱鸭子是无法教考生游泳的,这样辅导出来的旱鸭子是下不了水的,一下水就被呛着了。
六、简便通过和简便通不过的方法
要想通过必须完成静态、被动、僵化、岸上的部门法学习、理解+动态、主动、灵活、水下的法律应用。
要想通不过很简单,象现在的辅导机构把动态、主动、灵活、水下的法律应用辅导阉割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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