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位证,很多同学并不是特别了解,比如自考本科申请学位证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流程又是怎样的,关于这些常见问题总是一知半解,那么知金小编今天就跟大家谈谈,对于学位证一些常见的问题。
自考学位申请条件: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符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②、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③、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
申请学位条件说明:
①、上述两个条件是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第三个条件可由主考学校根据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前两个条件的标准。
②、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有部分学校要求是半年内)。
③、授予学位的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
一般主考院校会规定申请学位的要求有如下条件:
首先,申请学位的考生必须是持有我国居民二代身份证的合法公民;其次,已经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再次,考生主干课的平均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在80分以上。
(注:各院校要求不同,具体以主考院校的规定通知为准,此条件仅供参考)。
最后,考生须报名参加并通过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即可。(学位外语不一定要等所有主干科目考完才可以报考,在学位外语报考期间即可报考)。
(1)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或自考部门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
(3)省考试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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