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以后,选择报考科目,参加单科课程的考试,所有科目通过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大部分地区一年考2次,上半年考试时间在4月份,下半年考试时间在10月份。考生每次最多可以报考4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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