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中设置英语(二)课程的均可与综合英语(四)二选一进行考试。综合英语(四)在各专业学位授予的要求与英语(二)一致。
(3)只设置综合英语(三)或综合英语(四)的专业中,同样增设英语(一)与综合英语(三)的二选一选考方式,英语(二)与综合英语(四)的二选一选考方式。
(4)专科的选考关系自2013年10月考试开始实施,本科、独立本科段的选考关系自2014年4月考试开始实施。
(5)专科专业将于2013年底按照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新计划办理毕业,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将于2014年底按照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新计划办理毕业。
各专业增设英语选考课程后的具体计划请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的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中相应执行期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