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商务管理(本)、金融管理(本)新旧课程如何替代?
答:按新计划附件2第七条的规定:旧计划中任意一门课程可以顶替新计划中任意一门课程,一门顶一门。这个“任意”,是指并不要求按照附件2第七条表格的规定,用表格左侧的课,顶替同一行中右侧的课,而是“任意”“一门顶一门”顶替。但公共基础课不在顶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