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自考申报条件
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
2、思想品德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3、凡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
4、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
二、网上申报
1、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
上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10日开始
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2月10日开始。
2、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报无需缴费。
3、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5、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三、资格审核
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四、领取证书时间
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
1、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
2、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五、查询证书
1、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自学考试 自考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
2、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最晚次月底)可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