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函授学士学位的时候有三方面的成绩需要被考察:专业成绩、外语和论文。一般来说,专业成绩的要求是专业课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中补考课程以60分计算;论文的要求则是需要达到优良;外语成绩一般是英语,要取得成考学士学位证书需要通过成人英语三级。
成人函授本科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第一,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第二,毕业论文良或优;
第三,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其中,成人高考学生申请学位必须在毕业前申请,有些高校会附加其他条件,具体以学校要求为准。
函授本科应届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于当年1月、7月份提出申请(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但必须在毕业前申请),各院系(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填写学位申请表,交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分别于当年3月中旬、8月底前将审定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