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对外通报了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的验收结果,在161个被确定为“优秀”的试点单位中,共有27所本科院校。
其中既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东北大学、云南大学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包括内蒙古民族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湘潭大学、新疆医科大学、西安欧亚学院、云南中医学院、西藏民族学院等地方高校。
这些高校是第一批本科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中的佼佼者。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要求,教育部在2012年确定了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分为区域、中小学、职业院校、本科院校、资源平台规模化应用专项等5种试点类型。
对于这些试点单位,教育部于2016年启动了试点验收工作,先是委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属地内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再于2017年组织专家组对各地验收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最终,结合省级验收和专家评议,确定试点验收结果。
原本,一共有66个本科院校信息化试点单位(由于有高校联合申报情况,故涉及72所本科院校),但只有27所被验收为优秀单位,由多个高校联合申报的4个试点单位均落选。
落选试点不乏一些名校,如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
从地域来看,北京、河北、内蒙古等19个省(区、市)均最终只有1所本科院校获评优秀试点单位,而浙江、山东、广东、云南等4省均有2所本科院校获评优秀试点单位。
教育部表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模式的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优秀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试点单位在后续工作中也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应用,不断创新,持续引领教育信息化发展,为加快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