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文凭国家承认。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开办远程教育的高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自主制定计划、自主招生、自主出题进行入学考试,颁发何种毕业文凭也由高校自主决定,所有开办的专业均能授予学位。这些文凭和学位国家均正式承认,并参加全国学历文凭网上“电子认证注册”。目前教育部批准了68所高等学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对这68所高校培养的达到本、专科毕业要求的网络教育学生,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国家予以承认。
这68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需要提醒的是只有上述68所高校的网络教育(远程教育)文凭才是国家承认的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