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统考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根据统考有关文件规定:(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2)
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一级A、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目前不能申请免考该课程。(3)
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2006年1月1日前获得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4)
非英语专业学生,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网络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学英语”;民族身份和居住地区的确认以学生本人身份证上的资料为准;英语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能免考“大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