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包含教育事业发展、教育制度体系建设、教育支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教育扶贫四方面的目标,其中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教育信息化和教育开放合作等11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在学校前教育方面,我省将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方面,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基本解决城镇“择校热”问题。
高中阶段教育方面,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我省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协调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着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高等教育方面,毛入学率力争达到50%。我省将大幅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逐年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成转型发展示范院校15所、应用型示范专业200个、应用型示范课程400门。建设优质专科高职院校15所,带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一批“四川省一流学科、优势特色学科”。
对外合作方面,力争到2020年,在川留学生当年人数超过1.5万人,各类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培训规模累计突破2.5万人。
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上,我省将改革完善中等及以下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办法。同时,将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达到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左右;制定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改革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全面推进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16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38年,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达到97%以上。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此外,教育扶贫上,《规划》提出到2020年“四大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为此,我省将全面落实《四川省教育与就业扶贫专项方案》大力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就业创业培育计划、民族自治地方15年免费教育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藏区彝区千人支教十年计划,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水平,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