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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 “在家上学”只能成为补充

       发布时间:2017-09-06 11: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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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家长不送孩子到学校去上学,这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

    “如果家长不送孩子到学校去上学,这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回答记者关于“在家上学”问题表示。

    吕玉刚说,一些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在家里或者是送到私塾、国学班等地方去学习,这些机构很难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很难保障我们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这对孩子一生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至于说家长想让他多学一点国学,接受一点这方面的特殊教育,这和送到学校去上学并不矛盾,因为我们新的课程改革非常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国家统编的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教材到2019年要全覆盖,在新的教材当中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

    如果觉得还不够,业余时间到一些机构去学习一下,应该只能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它不能替代我们正规的规范的学校教育。

    对家长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办?吕玉刚表示,首先是要做好劝返工作。学校要摸清情况,及时和家长保持联系,在学籍信息系统进行标识,并进行劝返。劝返不回来的,要向当地乡镇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二步,责令改正。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对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送孩子去上学的,应当提出严肃批评,讲清法律规定,当然也要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步,依法处置。对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的司法文书,敦促其保障辍学的学生尽快复学;情节严重的或者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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