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
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教育考试院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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