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各高校把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部门和院系分工协作的责任机制,确保就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将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与高校专业招生计划、工作经费、考核奖惩等挂钩,建立就业动态跟踪、检查督导、问题约谈和数据核查机制以及就业质量年报发布机制,确保就业工作责任落细落实。
抓平台,加强指导服务。组织全省高校于3—5月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供需见面月活动,按照专业、类别举办10场大型供需见面会,带动高校举办大型招聘会100余场,平均为每位毕业生提供2个以上就业岗位。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动员高校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市场、挖掘就业岗位。组织企业家校园行,将优质企业引入高校,实现就业与需求无缝对接。精心做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形成来得了、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良好局面。建立“互联网+就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解决毕业生在求职活动中存在的盲目性、高成本、低效率等问题,实现供需信息精准推送、精准对接、精准服务。
抓重点,加强精准帮扶。制定关于做好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的意见,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建立信息台账和动态数据库,掌握困难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性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基本情况和就业动态,实行全程跟踪帮扶,服务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抓创业,加强引领带动。探索构建“通识课程+创新创业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工作,鼓励更多大学生勇于创业。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放宽创业学生修业年限和休学次数。在全省已有109所高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基础上,举办3000场次形式多样地创新创业主题沙龙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实施“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评定10个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