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炒作“过道学区房”,北京市将打出组合拳。昨晚,记者从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获悉,对于不具备实际居住意义的过道房、车库房、平房一间改多间等异形房,规划国土部门将一律不予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安部门将一律不予落户;教育部门将一律不给予就近入学资格。近期,相关部门还将加大相关审核力度,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不”执行。
不具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形平房不登记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北京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昨晚表示,市规土委3月23日已经通知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平房(包括一间改多间、房屋面积过小、廊道、车库、通道的申请单独转移登记等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在学校附近的房子,是用来保障在附近居住居民的子女就学的。”市教委负责人表示,北京市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办法规定,坚持义务教育段免试就近入学。但是,炒作“过道学区房”者不在此列。近期,市教委将联合住建部门、公安、街道办等多部门,加大对实际居住的审核力度。凡是并非实际居住的,一律不给予就近入学资格。
落户时民警将实地走访核查
针对“过道学区房”的问题,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昨晚表示,公安机关一直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登记户口的房屋属性不但应当是住宅类房屋(非商住两用类),并且应当是能够实际居住的;同时,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在此长期居住、生活,也就是实际在住。
这两条在实际落户过程中该如何把握?该负责人说,第一是所有权,就是要审核房屋产权证明,确定房屋是不是你的;第二审核房屋属性,它是不是住宅;第三,对于是否能住和是否实际在住,社区民警要实地核查,判断房子有没有实际居住的条件,落户人是不是实际在其中居住,比如,有床没有?具不具备生活条件?民警要走访邻居,查访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在这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