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设计科学化为基础,优化基层纪委监督机制。修订完善《吉林大学基层纪委工作办法》,明晰基层纪委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基层纪委的组织分工和工作权限,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打牢坚实制度基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总体部署。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纪律检查、执纪监督,重大问题线索的检查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要问题经党委会或常委会专题研究,有件必查,违纪必究。
以组织建设规范化为关键,优化基层纪委工作职能。进一步优化组织建设,设立51个基层纪委,其中设置专职纪委书记9人,兼职纪委书记42人。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有13名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的干部到纪检监察部门交流学习,7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有关单位或部门任职。强化民主监督,在教师和学生中选聘特邀监察员27人,57个二级党委聘任基层监察员113人,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在基层党委全覆盖。
以队伍建设专业化为核心,优化基层纪委工作作风。举办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校领导和相关专家为学员传达解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并就落实监督责任、提高执纪能力等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和现场观摩学习。通过选派骨干参加上级查信办案和巡视工作、开展业务交流和课题研究、组织业务培训等途径,提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组织各基层纪委积极参与廉政中心学术交流活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新问题新要求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科研经费使用、内控制度建设、师德师风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开展工作。组织专门廉政课题研究,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献言献策,当好党委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
以督导整改制度化为保障,优化基层纪委工作方式。由主管校领导带队,对校内62个基层党委和37个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督促各基层单位理清权力清单、风险清单、制度清单、责任清单,对依然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表。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部署督查整改工作。对校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三严三实”整改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调研报告,并就进一步整改事项组织跟进检查,实现基层纪委督导整改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