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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高教自考暂行办法颁布 逐步取消非实用性专业

       发布时间:2016-09-10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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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昨天印发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通知中称,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促进高校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自考专业,满足广大考生学习成才的需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昨天印发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通知中称,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促进高校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自考专业,满足广大考生学习成才的需求以及现代社会对多元人才的需求,以全面提升上海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

    目前本市共有19所主考高校,开设91个自考专业。今年上半年本市自考报考总人数为58950人,新生报考人数为17881人;开考的439门课程(其中理论考试338门,实践类考核101门)中,人数最多的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有19101人报考,有6门课程只有1人报考;从专业报考数据看,最多的专业有6009人报考,最少的专业只有9人,其中报考人数少于100人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29.76%。

    目前本市自考在考生管理、考务管理、专业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随着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发展,自考人数明显下降,导致所收报考费用难以覆盖考试成本,很多主考学校或专业连正常维持也发生困难。另外,许多自考专业学习内容与实际应用脱节,严重影响了自考的声誉和质量。因此,现有模式下的自考管理已经难以为继。

    自考暂行办法提出,根据本市自考专业发展的现状,加强对自考专业和课程的建设,逐步停考一批不适应社会需求的自考专业;通过对报考专业的分类,积极引导考生了解本市各主考学校的办学特色,将具有高校特色的专业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作为报考的选择,以需求导向促进自考专业建设。主考学校要加强本校自考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校1至3个自考专业作为优势专业,加大在教材和考纲更新、命题规范、考生服务、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力度,制定明确的优势专业建设方案。同时对需求萎缩、资源配置有困难的自考专业实施停考,并在停考前半年向社会进行停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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