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把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建立某种必然联系。《办法》中明确表示,北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北京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