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大学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的时候,每个初入职场的大学生都会经历一段试用期。但是记者发现,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为了能顺利入职,多数大学生在试用期遭遇权益侵害时,往往不敢维权。
梳理近几年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些大学生求职问题,试用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时期。有一些大学生被录用以后,试用期被无故拖长,甚至有些企业甚至在试用期将满时,又找种种借口把员工辞退。按照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很多企业就把学生的试用期当成白用期,不发放任何薪酬。还有一些企业在录用大学生以后,不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这些现象在初入职场的大学生之间并不少见。
有高校老师分析,这是一个社会的普遍现象,目前求职大学生的毕业数量远远高于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因此现在是买方市场,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紧俏的求职岗位,为了顺利得到工作大多数大学生面临侵权的时候并不会主动维权。学生的这种心理可以理解,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力资源、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助力,比如说现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协议,更多的是追究了毕业生的违约责任,没有去保护毕业生的权益,人力资源部门和教育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在这个方面加以完善。另外,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对企业的约束,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能主动履行应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