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高教工委结合实际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积极落实编制。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各高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各高校按照“单设标准、单列指标、单独评审”的原则,合理设置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和结构比例。辅导员转岗时,所占编制不能随人带走,空出的编制不能挪作他用。积极协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全省41所省属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编制重新进行核定,下达新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00多个。
落实待遇保障。进一步明确关于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的规定,要求各高校在落实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同时,把辅导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指导各高校制定辅导员队伍职务(职级)晋升实施细则,并按照不低于本校行政干部队伍相应职务(职级)的比例标准,在编制内设置相应的职务(职级)岗位。特别优秀且任职时间较长的一线专职辅导员,最高可享受本校正处级岗位的薪酬待遇。设立专项资金,表彰和奖励连续从事学生工作12年以上的辅导员,并在辅导员办公条件、交通、通讯保障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大辅导员日常培训力度,要求各高校按照每位辅导员每年不少于1000元标准设立专项培训经费。将辅导员岗位培训、业务进修、在职攻读学位和出国出境学习研修等,纳入学校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规划,确保辅导员享受与专任教师同样的培训和考核激励。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攻读与学生工作相关学科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设立辅导员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和经费,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结合学生工作开展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