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数量和招生人数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可是高等职业教育却无权为毕业生授予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位。”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建立高等职业“工士”学位制度,授予优秀高职毕业生“工士”学位。
“我国高职院校学生知识和技能水平差异性很大,以单一的学历证书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难以适应现实需要。”周洪宇说,授予“工士”学位,旨在激发学生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有利于提高高职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尊重技术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周洪宇介绍,去年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为1103名优秀毕业生授予“工士”学位,获得学位的毕业生激动不已。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这一做法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周洪宇建议,完善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增列高等职业教育“工士”学位的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牵头制定高等职业教育“工士”学位授予标准,并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试点,逐步推广。
“目前,不少地区出现企业“用工荒”与求职难并存现象,说明单纯的大学学术教育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而高职教育在这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周洪宇说,增设“工士”学位,可以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为什么选择“工士”而不使用其他称谓呢?周洪宇认为,诸如“副学士”“准学士”等都是舶来品,用这些名称命名易使高等职业教育脱不了学科、学术的窠臼,而用“工士”能较好表现我国高职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目标和特色。